(一)男方在遇到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情况时,首先要明确法定情形,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二)先尝试与女方协商,坦诚说明返还彩礼的想法,以和平方式解决问题。
(三)若协商无果,要积极收集证据,像彩礼给付的凭证、证人证言等。
(四)准备好证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依据事实和具体情况作出判决,若符合法定返还情形,诉求一般会得到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