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选择简易程序审理重婚案,要做好在二十日内审结的准备,若可能判有期徒刑超三年,需准备应对延长至一个半月的审理时间。
(二)采用普通程序审理时,要预计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三个月。若涉及可能判处死刑案件、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或有法定情形,经上一级法院批准会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要关注最高院批准情况。
(三)由于案件实际判决时间受案件复杂程度、证据收集情况等影响,当事人要积极配合调查,及时提供证据,以推动案件审理进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