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与执行法院取得联系,获取执行依据和相关法律文书,弄清楚执行原因。
(二)若执行有误,比如把婚前个人财产当成夫妻共同财产或被执行人财产,可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三)提出执行异议时,准备好能证明财产为婚前个人所有的证据,像财产购买合同、付款凭证、婚前财产公证文书等。
(四)若执行异议被驳回,可通过执行异议之诉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