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时要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及时截图保存聊天记录,保留好转账记录和交易凭证等。
(二)前往公安机关报案时,要清晰、准确地陈述事情经过,提供的信息要尽量详细,以帮助民警更好地了解案件情况。
(三)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若不服该决定,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议,注意准备好相关的补充材料和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