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平气和沟通,以孩子利益为出发点,交流各自抚养孩子的优势,像一方经济好能提供好生活,另一方陪伴多给予情感关怀。
(二)明确各自诉求,提出合理抚养方案,涵盖日常生活照料、教育规划等细节,也可考虑轮流抚养保障孩子与双方情感联系。
(三)自行协商困难时,寻求第三方调解,如请双方信任的长辈、居委会等介入。
(四)协商过程形成书面协议,明确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探视权等内容并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