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离婚时按揭房产析产分两种情况,婚前一方付首付按揭且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归产权登记方,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婚后双方共同付首付按揭的,属共同财产,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按原则判决,获房方补偿另一方。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对于婚前一方付首付按揭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因首付是其个人财产支付,所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合理,未还贷款自然为其个人债务,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投入,产权登记方需补偿另一方。而婚后双方共同付首付按揭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能体现意思自治。若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将房产判归一方,获得房产方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如果您在离婚房产析产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