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查看保险合同条款,明确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责任范围和免责情形,以便清楚赔偿的大致走向。
(二)若涉及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驾驶等保险公司免责情况,受害人可要求致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当赔偿数额超过保险责任限额时,受害人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要求侵权人承担超出部分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