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服刑人员想争取假释,需确认自己是否满足: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已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已执行十三年以上。同时要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让管理方认可有悔改表现且没有再犯罪危险。
(二)若服刑人员符合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这些情况之一,可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