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子女,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付抚养费;不满足该条件,如仍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无劳动能力等,父母需继续履行抚养义务。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判断父母是否继续支付抚养费,关键在于子女是否具备独立生活能力。若子女能以自身劳动收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意味着其有独立生存能力,父母停止给付抚养费合理。反之,若子女因还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因身体等因素缺乏劳动能力,无法依靠自己维持生活,父母支付抚养费是保障子女生活和教育等需求的必要措施。每个孩子的情况不同,父母抚养义务的履行也有差异。如果对子女抚养义务及抚养费支付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