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主犯基准刑,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按照量刑指导意见来确定。
(二)考量从犯作用大小,作用较小可大幅减轻处罚,作用相对较大则减轻幅度较小。
(三)结合其他量刑情节,如自首、立功、坦白等情况。
(四)对比主犯和从犯最终确定的宣告刑,得出量刑差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