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争取变更抚养权,需积极收集对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像虐待、遗弃行为的证据,对方患有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等。同时,要充分展示自身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生活和教育环境的证据,如稳定的收入、优质的居住条件等。
(二)若不想变更抚养权,可收集双方抚养条件较之前无重大变化的证据,以及孩子已适应原抚养环境的证据,比如孩子在当地学校的学习情况、与周围朋友的相处情况等。
(三)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可与孩子沟通,尊重其真实意愿,并让孩子在法庭上表达想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