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集资诈骗情形,先确认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即确认对方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肆意挥霍集资款致无法返还、携款潜逃等),是否使用诈骗方法(如编造项目、虚假宣传等)非法集资,以及数额是否达到个人10万元以上、单位50万元以上。
(二)收集好相关证据,如集资合同、宣传资料、转账记录等,这些能证明存在集资诈骗行为和具体数额。
(三)向公安机关提交报案材料,清晰说明案件情况,包括诈骗方式、涉及金额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