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主体身份,要明确是否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这是判定挪用资金罪的基础。
(二)判断行为表现,需确定是否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了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的行为,同时要区分属于三种情形中的哪一种。
(三)核查数额标准,若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看是否达到六万元;若进行营利活动或超三个月未还,看是否达到十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