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抚养费数额时,父母应先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二)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来判定。
(三)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抚养费;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月总收入的50%。
(四)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数额。
(五)遇到子女患重大疾病需高额医疗费用等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抚养费比例。
(六)债务人经济困难不能成为不支付抚养费的理由,可与对方协商适当降低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