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况。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都要求直接抚养时,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成长不利等情形可优先考虑。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法院尊重其真实意愿。同时,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像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品德等,以此判断哪方更能提供良好成长环境。
解决措施和建议:
1.争取抚养权的一方应积极收集自身有利于抚养子女的证据,如稳定收入证明、良好居住环境证明等。
2.对于八周岁以上子女,要注重与子女沟通,尊重其意愿。
3.双方应理性处理抚养权问题,以子女利益为重,避免给子女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