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争取不满两周岁子女的抚养权,母亲可积极提供自身能为孩子提供良好成长环境的证据,如稳定的住所、经济收入等。若父亲想争取,需证明母亲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比如有严重疾病等。
(二)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符合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等情形的一方,要准备好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医院的手术证明等。同时,提供孩子长期随自己生活的证据,像学校证明、邻居证言等。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父母双方都应与孩子充分沟通,尊重孩子的想法,并可让孩子表达自己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