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买房婚后出资,房子归属分多种情况,一方婚前付首付登记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归登记方;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登记一方或双方名下婚后继续出资,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登记双方名下,属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一方婚前付首付买房登记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虽然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投入,所以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考虑出资情况等因素,将房子判归产权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同时产权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婚后继续出资,体现了双方共同的购房意愿和投入,因此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这一行为可视为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大家在房产归属方面还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