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经济适用房析产,需先明确购买时间与产权情况,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属个人财产,婚后购买一般属共同财产。析产可协商或诉讼,协商一致签协议办手续,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综合多因素判决,一方得房要补偿另一方,分割需符合政策规定。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夫妻财产的认定和分割有明确规定。对于经济适用房,婚前一方购买且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因其购买行为发生在婚前,资金来源等多与另一方无关,所以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析产。而婚后购买的,通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参与购房等事宜,所以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析产方式上,协商是较为和平的方式,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析产协议并办理产权变更。若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购房资金来源、婚姻存续时间、双方贡献等因素进行公平判决。一方取得房产给予另一方补偿,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由于经济适用房有政策限制,分割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以保证交易合法合规。如果在离婚经济适用房析产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