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被判处死缓的故意伤害致死罪犯,在死缓期间应遵守监规,避免故意犯罪,争取在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或因重大立功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二)获得减刑后,要继续积极改造,争取符合后续减刑条件,以缩短服刑期限,但要清楚实际执行刑期有下限要求。
(三)服刑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教育和改造活动,良好的服刑表现有助于获得减刑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同时第七十八条规定了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的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