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亲先与母亲友好沟通,清晰说明自己看望孩子的合理诉求,争取双方达成一致,和平解决探望问题。
(二)若沟通没用,父亲可向法院起诉,请求行使探望权,法院会结合实际确定探望时间和方式。
(三)要是母亲不执行法院关于探望的判决或裁定,父亲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母亲采取批评教育、罚款、拘留等措施,保障父亲探望权,但不会对孩子人身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