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时子女分配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况。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都要求直接抚养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像经济状况、生活环境、道德品质等。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长期与其生活改变环境不利成长等情形的会优先考虑。子女已满八周岁的,要尊重其真实意愿。若父母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且都要求直接抚养,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老人有照顾能力的可优先考虑。
解决措施和建议:
1.父母应尽力为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和成长环境,提升自身抚养能力。
2.若想争取抚养权,可提前收集自身抚养优势和对方不利抚养的证据。
3.对于已满八周岁子女,要尊重其想法,让其在健康氛围中表达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