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交通事故赔偿诉讼适用简易程序,因该程序针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可快速解决纠纷,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提供证据等,推动案件进展。
(二)若适用普通程序,通常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有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当事人要做好长期诉讼准备,按要求参与庭审等环节。
(三)若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法院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上诉方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诉状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