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确认是否为非法同居关系,先判断双方是否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包括双方均无配偶、达到法定婚龄、无禁止结婚情形等,再结合时间节点,1994年2月1日前符合实质要件以夫妻名义同居按事实婚姻处理,之后按同居关系处理。
(二)判断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比如对外以夫妻相称、周围群众也认为是夫妻。
(三)考量是否为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短暂、临时的共同居住一般不认定为非法同居。
(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请求损害赔偿,遇到这种情况可收集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