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阶段要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明确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
(二)法院收到材料后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就受理,不符合则裁定不予受理。
(三)立案后,法院按规定时间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
(四)庭审时,书记员先查明人员到庭情况并宣布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等,双方举证、质证并发表辩论意见。
(五)庭审结束,法院根据情况作出判决,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