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财产性质。离婚时要准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共同财产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判。
(二)房产情况应对。若房产是对方个人财产,女方虽难主张产权,但分割其他共同财产时法院会照顾女方;若双方都出资只是登记在一方名下,女方可主张相应份额。
(三)困难帮助争取。女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先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可能以金钱等方式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