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夫妻婚前婚后财产出现纠纷,优先考虑协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明确双方财产分配。
(二)若协商无法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定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属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三)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分割财产时该方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另一方可以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