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不履行抚养孩子义务,另一方要以孩子名义向法院起诉请求支付抚养费,需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孩子的生活开销凭证、对方未履行抚养义务的证明等。
(二)计算抚养费时,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计算;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适当提高但不超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若有特殊情况,可请求适当调整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