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酒席费用是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支付,另一方不用分担,支付方自行承担。
(二)若酒席费用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通常当作夫妻共同消费,不能向对方追偿。
(三)双方若有关于酒席费用分担的书面约定,按约定执行。
(四)若因酒席费用分担争议大且无法协商,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公平原则、结合双方经济状况和当地习俗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