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尚未办理离婚登记:此时离婚协议未生效,可与妻子重新协商离婚事宜,比如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等问题。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
(二)已办理离婚登记:原则上离婚协议生效,若妻子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不过,若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会驳回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