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要向法院提交诉讼保全申请和相关证据,证明存在可能让判决难以执行或给当事人带来其他损害的情况,等待法院审查是否符合保全条件。
(二)若选第三方担保方式,联系有资质的担保机构,提交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案件材料等资料,担保机构评估风险后决定是否承保,同意后申请人支付费用获取保函。
(三)若用自有财产担保,申请人提供财产所有权证明,由法院审查财产价值和权属,审查通过后法院作出保全裁定并执行。
(四)担保在整个诉讼中持续有效,直到案件终结或法院解除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