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纠纷违约赔偿:按填平原则,以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基础算,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不过不能超违约方订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侵权赔偿:
1.人身损害赔偿:包括治疗和康复的合理费用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以及误工减少的收入。
2.造成残疾:除上述费用,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3.造成死亡:要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4.财产损害赔偿:一般按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