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妻子发现丈夫拒不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时,应先尝试与丈夫沟通协商,清晰指出其抚养责任,要求支付抚养费。
(二)若协商没有结果,妻子作为子女法定代理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提供子女实际生活开销等相关证据。
(三)法院作出判决后,若丈夫依旧不履行支付义务,妻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利用法律手段保障子女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此条虽针对离婚后,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对子女抚养义务同理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