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做好在立案后一至两个月左右开庭的准备,期间积极收集和整理证据,为庭审做充分准备。
(二)若案件适用普通程序,按照立案后两至三个月左右开庭来规划,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
(三)若存在证据保全、司法鉴定等情况,要清楚这会使开庭时间延长,耐心等待并配合相关程序。
(四)主动与承办法官沟通,及时了解案件的具体安排和进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