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孩子两周岁以下,爸爸要证明母亲存在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形,比如母亲有严重疾病、虐待孩子等行为,以此争取抚养权。
(二)孩子两周岁以上,爸爸可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或者孩子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况,增加获得抚养权的机会。
(三)孩子八周岁以上,爸爸应与孩子良好沟通,让孩子表达愿意跟随自己生活的意愿。
(四)爸爸还可以和孩子母亲协商,达成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