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原则上不能提离婚,若女方提离婚诉讼,要准备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感情差、有明确离婚原因等方面的材料。
(二)在财产分割时,女方可收集自己为家庭付出、自身经济状况不佳、男方存在过错等证据,以争取更多财产份额。
(三)关于未出生胎儿,在涉及遗产继承等情况时,及时向法院提出保留胎儿份额的诉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