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身份:先通过法定程序确定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配偶以外的近亲属担任法定代理人。
(二)准备材料:法定代理人准备好起诉状、证据材料等。
(三)法院立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材料进行立案。
(四)参与调解与审理: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法定代理人需参与并维护精神病人权益。
(五)缴纳费用: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部分按0.5%交纳,其他费用依实际情况定。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