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著作权权利类型。法人要清楚著作权包含发表权、财产权利以及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利,不同权利保护期限不同。
(二)把握发表权保护期限。发表权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五十年,需关注截止于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这一时间节点。
(三)重视财产权利保护。财产权利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若作品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则不再受法律保护,所以要及时发表作品。
(四)了解人身权利保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法人享有的人身权利保护期不受限制,法人变更、终止后,有承受权利义务法人的由其保护,没有的由国家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