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财产性质,若为个人婚前财产,不参与分割,由财产所有者个人拥有。
(二)涉及遗产继承时,判断继子女与继母是否存在扶养关系,存在则二者均为法定继承人。
(三)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遗产。
(四)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给予照顾。
(五)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遗产。
(六)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少分或不分遗产。
(七)继承人协商一致,遗产分配也可不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