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合同被撤销,应积极主动将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以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财产状态。
(二)当财产无法返还,如财产已消耗、灭失,或者返还没有必要,比如返还会造成较大经济成本时,要按照合理的方式进行折价补偿。
(三)若自身存在过错导致合同被撤销,要对对方因合同撤销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进行赔偿;若双方都有过错,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