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丢失法院调解的离婚协议书,可持本人身份证前往作出该调解书的法院档案部门查询,法院一般有完整案件档案包含调解离婚协议。
(二)查询到档案后,申请复印离婚调解协议书,同时请求法院加盖档案查询章,此复印件与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凭借该复印件,在处理涉及婚姻状态、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事宜时,可当作有效法律文件使用。
(四)重新获取材料后,要妥善保管,防止再次丢失带来不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同理,法院出具的加盖印章的离婚调解协议书复印件具有与原件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