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房子增值部分分割因情况而异,全款且登记在出资方名下的自然增值属个人财产不分割;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需补偿另一方;婚前房产婚后出租的租金收益通常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其婚后自然增值是基于市场因素而非夫妻共同经营或劳动,所以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对于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投入的结果,所以产权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补偿,补偿数额按共同还贷占总房款比例乘以房屋增值部分计算。而一方婚前房产婚后出租,租金收益属于经营性收益,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分割。如果遇到婚前房产增值部分分割的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