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判断继父母子女间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可从这几个方面入手确认条件是否满足。若想形成法定抚养关系,需确保继子女处于未成年阶段,此阶段继子女在生活和教育上更易依赖继父母。
(二)继父母应承担部分或全部的抚养教育费用,像生活开销、学费等费用支出可作为判断依据。
(三)继父母需与继子女共同生活,在日常生活里对继子女进行照料、教育和保护,例如关心学习情况、指导生活等。
(四)要有持续一定时间的抚养事实,需是长期稳定的抚养,短暂照料不能认定形成抚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