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羁押期限并非固定,一般侦查羁押期限不超两个月。这是基础规定,保障案件侦查有合理时间。
(2)若案情复杂,期限届满无法终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给予更复杂案件一定时间缓冲。
(3)对于特定类型的重大复杂案件,如交通不便边远地区的、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取证困难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两个月,以应对特殊案件的侦查难度。
(4)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按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后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两个月。
(5)除侦查阶段,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也可能存在羁押,要依据具体程序进展确定。
提醒: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规定较复杂,不同案情对应不同期限。若涉及此类情况,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