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自行协商时,应全面考虑女方生育时身体和精神的付出,如生产的痛苦、产后恢复的艰辛;对自身职业发展的影响,例如可能失去晋升机会、中断职业规划等;同时结合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确定一个合理的补偿数额,并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二)若协商不成需诉至法院,要准备好能证明自身生育付出和职业受损等情况的相关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工作单位的相关说明等,以便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