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沟通:和前妻好好交流,告知未支付抚养费的原因,并且承诺会尽快支付,同时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支付方案。
(二)协商调整:要是因为经济困难没办法足额支付,可以和前妻商量适当减少金额或者延期支付,然后签订书面协议。
(三)积极履约:如果前妻不同意协商,并且抚养费支付是经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确定的,要避免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主动积极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