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公婆发生孩子抚养争执时,先积极协商沟通,向其说明父母对孩子有法定抚养权,展示自己的抚养意愿和能力。
(二)若协商不成,公婆强行争夺孩子干扰生活,可报警,警察会制止其不当行为。
(三)若公婆起诉主张抚养权,不用过于担忧,法院一般不支持,因为父母是法定监护人,有抚养能力且愿意抚养时,抚养权优先保障父母权利。
(四)可请求社区、妇联等组织介入调解,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