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后妻子不拿家用、不抚养孩子,丈夫可先沟通协商,沟通无果可在婚内以子女名义起诉要抚养费,感情破裂可提起离婚诉讼一并处理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有共同承担家庭经济责任和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当妻子不履行这些义务时,丈夫有多种解决途径。先进行沟通协商,能促使双方明确各自责任,和平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履行抚养义务,所以丈夫可以子女名义起诉要求妻子支付抚养费,法院会支持合理诉求。而当夫妻感情破裂,丈夫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会依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对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作出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如果您在婚姻家庭方面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和子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