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在返还货款纠纷中,若合同对履行地点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原告作为接收返还货款一方,其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可作为合同履行地,能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返还货款纠纷属于合同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当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且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时,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返还货款纠纷里,若原告是接收返还货款的一方,其所在地(包括户籍所在地,若离开户籍所在地且在另一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则为经常居住地)就可被认定为合同履行地。所以这种情况下,原告可以在自己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在返还货款纠纷方面还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