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合同履行遇阻可先协商,协商不成按合同有无仲裁条款分别采取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主张解除合同需通知对方,双方应遵循减损规则。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履行遇阻时,友好协商是首选方式,双方可通过明确遇阻原因达成变更或补充协议,调整履行方式和期限以继续履行合同。若协商无果,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的,应按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没有仲裁条款的,则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需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并且,双方当事人都要遵循减损规则,避免损失扩大,否则对扩大的损失不能要求赔偿。如果大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