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个人,要避免未经持卡人同意擅自保管、使用他人银行卡,不通过购买、拾取、骗取等非法途径获取并持有他人银行卡,以防被认定非法持有。
(二)金融机构在业务办理中,要加强对银行卡持有情况的审核,若发现可能的非法持有行为及时报告。
(三)司法机关在认定时,要严格按照非法性、数量标准和主观故意等要素来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其中,“数量较大”指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50张,信用卡包括借记卡等各类银行卡。